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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概念图以 IHMC CmapTools 创建, 内含信息有关于: 3.3.1之作業依據, 作業依據 有 檔案法施行細則, 作業依據 有 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, 檔案法 是 第10條 檔案之保存年限應依其性質 及價值,區分為永久保存或 定期保存, 作業依據 有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, 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 是 -第2條 區分保存年限應審酌事項 -第3條 應列永久保存之檔案性質 -第4條 定期保存檔案保存年限與例外規定 -第5條 區分表編(修)訂與送審 -第6條 區分表至少每10年應檢討一次;必要 時得隨時修正, 檔案法施行細則 是 第13條 修訂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, 認有必要者,應辦理檔案保 存價值鑑定, 作業依據 有 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, 檔案保存價值鑑定規範 是 第20點 因訂(修)定檔案保存年限區 分表,辦理檔案保存價值鑑定, 檔案鑑定報告應併同送檔案局, 作業依據 有 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(GRS), 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 是 第3章 編訂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區分表, 作業依據 有 檔案法